卫生法学》 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一门法律科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交融的一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是本科生必修的一门医学人文课程。卫生法学,从医学角度看,属于理论医学范畴;而从法学角度看,属于法律科学中一门有关医药卫生的应用学科。卫生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绝大多数医学院校都开设有卫生法学课程;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也将卫生法列入各级各类医师的必考科目。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和掌握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并能将法律理论结合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

二、教学内容与要求

第一章 卫生法学概论

【内容】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作用;卫生法的宗旨、特征与原则;卫生法的渊源;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卫生违法和卫生法律责任;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行政法制监督

【要求】通过本部分的学习,学生应了解卫生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 ,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基本原则,卫生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了解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了解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及执法方式;掌握卫生法的渊源及效力等级,卫生法律关系的类型、构成要素及其产生、变更与消灭,卫生违法的概念、构成条件和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种类,掌握各种行政执法方式的含义、内容及一般程序。

第二章 卫生司法救济法律制度

【内容】 概述;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卫生民事诉讼;卫生刑事诉讼;国家赔偿

【要求】学生应了解卫生司法救济的概念、特征与种类,卫生行政复议的概念、原则、受案范围、管辖,卫生行政诉讼的概念、意义,卫生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原则、种类,卫生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原则及种类,卫生行政赔偿与卫生刑事赔偿的概念与特征;掌握卫生行政复议的特征、主体,卫生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基本原则,卫生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及程序,卫生行政诉讼与卫生行政复议的关系,其证据与审判程序,卫生刑事诉讼的主体与程序,卫生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范围与程序。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及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内容】概述 ; 医疗机构的设置;医疗机构的登记与校验;医疗机构的执业;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医疗广告管理;医院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规定;红十字会法

【要求】学生应了解医疗机构的概念、类别,医院的概念,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规定,红十字会的性质、组织、职责与权利;熟悉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审批、登记、执业、监督的管理法律制度,医院的组织结构、编制及工作制度。

第四章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内容】执业医师法;执业药师管理法律制度

【要求】学生应了解执业医师、执业药师的管理制度;掌握执业医师、药师的注册与执业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生命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内容】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保障制度

【要求】学生应了解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政策,我国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相关法律责任,了解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熟悉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司法处理与赔偿;掌握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及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管理部门及法律责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内容。

第六章 特殊人群保护法律制度

【内容】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献血法

【要求】学生通过本部分的学习应了解食品卫生法的概念及食品卫生监督相关问题,药品管理法的概念、药品的生产和经营;掌握食品安全的内容、主要表现及食品卫生法制建设及规定,掌握医疗机构制剂的范围及要求,掌握药品价格管理规定,掌握无偿献血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章 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法律制度

【内容】 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献血法

【要求】学生通过本部分的学习应了解食品卫生法的概念及食品卫生监督相关问题,药品管理法的概念、药品的生产和经营;掌握食品安全的内容、主要表现及食品卫生法制建设及规定,掌握医疗机构制剂的范围及要求,掌握药品价格管理规定,掌握无偿献血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八章 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

【内容】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

【要求】学生通过本部分的学习应了解什么是传染病,了解国境卫生检疫的主体、责任、范围与病种;掌握传染病防治管理的有关规定,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公布及疫情控制的相关规定。

第九章 现代医学科学与卫生立法展望

【内容】生殖技术;器官移植;脑死亡;安乐死

【要求】学生通过本部分的学习应了解生殖技术、器官移植、脑死亡、安乐死的发展情况及立法展望;掌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类型。

三、理论教学环节安排

四、实验教学环节安排

五、教学方法与能力培养

本课程主要采用课堂授课为主,讲授我国现行卫生法律制度,同时结合相关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使学生巩固已经学到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发现自己知识的不足,自觉学习新知识,促使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六、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学生应参加全部教学活动,认真完成作业。根据平时的出席状况、听课态度和课堂作业评定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占 总 成绩的 50%。期末考试2学时,期末考试成绩占 总 成绩的50%。

七、说 明

学生进行本门课程的学习应建立在一定的法学基础上,并具备相关的医药基础知识。

八、学 时

5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