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通论》教学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与目的
本课程是根据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培养目标,适应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进行授课。经济法律通论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通过讲解法律调整经济关系的一般理论及经济法原理,全面阐释经济法主体、市场管理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的制度、理论与实务问题,使学生能够掌握经济法中最主要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的法律学习方法,达到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经济法理论水平和从事经济法实务的能力的目的。
本课程所面向的专业方向是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
二、教学内容与要求
第一章 总 论
掌握下列概念及内涵: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债权;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了解下列相关知识:法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律关系;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
学时:8
第二章 市场主体
掌握下列概念及内涵:公司法的基本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范;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规范;破产宣告及其法律效力;破产财产的构成与破产清算。了解下列相关知识:国有企业法律制度;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申请的提出和破产案件的受理;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与整顿。
学时:8
第三章 市场行为规制
掌握下列概念及内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责任抵押;质押;留置;专利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产品质量责任法律制度。了解下列相关知识:担保法中的保证,定金;工业产权法的概念和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保障消费者权利及其实现。
学时:12
第四章 劳动与社会保障
掌握下列概念及内涵: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劳动基准;劳动争议处理。
了解下列相关知识:集体合同;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学时:2
第五章 经济犯罪
了解下列相关知识:犯罪概述;犯罪构成;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学时:2
第六章 程 序
掌握下列概念及内涵: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证据;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仲裁协议。了解下列相关知识:诉讼参加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程序;仲裁程序;申请撤销裁决和裁决的执行。
学时:4
三、教学方法与能力培养
课堂教学过程中,讲授我国经济法律制度中的重点法律规范,结合案例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及法律思维,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
四、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考核方式:期末闭卷考试。
成绩评定:期末考试成绩按100分计。
五、教学参考书
刘文华 肖乾刚主编,《经济法律通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六、其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