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4-16 9:09:41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及《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清理管理规定》有关文件要求,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对截止2025年3月网络学历教育超过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且仍未毕业的学生学籍进行清理。以下超期学生学籍(附件1)及超期前置学历待查学生(附件2)将于公示后进行注销。
本名单公示期1个月(2025.4.16--2024.5.16),有异议的学生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属学习中心提交申请表(附件3),学习中心签署意见后交继续教育学院,待公示期结束后学院统一研究处理。
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