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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2025-6-16 11:05:05

一、学校及项目简介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学校1996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入选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拥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7年、2022年连续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学科连续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为响应教育强国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国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北京中医药大学于2025年起面向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开设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项目。项目依托学校优质师资力量,课程方向涵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药学、护理学、公共管理等。本项目由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属非学历教育,符合条件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北京中医药大学相关学科硕士学位。

二、招生班型

研修班按照专业相近原则成班,具体班级及招生人数如下:

班级名称

培养方向

招生人数

备注

中医学

学术型

50

 



原则上各班级报名人数如不足10人不开班

 

针灸推拿学

学术型

50

中西医结合

学术型

50

药学

学术型

50

中药学

学术型

50

护理学

学术型

50

公共管理学

学术型

50

中医学临床

专业型

50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专业型

三、课程设置

(一)教学内容

研修班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对标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精心设置课程模块,主要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以及补本科课程等模块。项目聘请我校知名专家团队,通过两年的学习,使学员能全面、扎实地掌握专业知识,了解学术前沿进展,培养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

(二)课程周期

教学安排2年为一周期,学员须在4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

(三)教学形式

研修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教学形式。学员可选择到北京中医药大学参加面授课学习,也可通过线上同步直播或观看回放学习。线下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工作日晚上或周末。

四、考试(考核)与结业

(一)研修班考核:依据考勤、随堂作业或结课论文进行考核。全部研修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项目培训结业证书。

(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学校举办课程水平认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考试难度与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相关课程考试难度等同。考试不及格可申请重修。学员自注册之日起4年内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将认定为通过校考。4年内未通过校考者,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作废。

(三)全国统一考试:自注册之日起,最长6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专业所要求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国考”)。6年内未通过全国统考者,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作废。

五、报名条件及材料

(一)报名条件

1. 学术型各专业: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2)已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人需获得学士学位3年及以上;

(4)不符合以上(2)、(3)条要求者不可报名校考及国考,但可以参加研修班学习,考核合格者可获得项目培训结业证书

(5)跨门类申请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各专业需具有中医药相关工作或研究经历。

2. 专业型各专业: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2)具有高等医学院校普通全日制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

(3)已获《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或正在接受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须提供所在规培基地同意申请证明)。

(二)报名材料

①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报名表》(系统填写后打印、单位盖章)

② 《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报名注意事项知情同意书》(附件1)

③ 身份证原件

④ 最高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

⑤ 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信网认证报告

⑥ 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⑦ 已正式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课题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成果(如有)

⑧ 中医专业学位申请人,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所在规培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附件2)。

⑨跨门类报名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各专业申请人的中医药相关工作或研究经历证明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为原件的pdf扫描件。扫描件上传后,请务必自行检查,材料提交不全、页面内容显示不完整、倒置、模糊不清、信息填写不全者,均不能通过审核。

原件请自行保存,现场审核时需再次提交。申请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我校将在预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审核,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无法进行课程学习及学位申请。

六、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

(一)论文指导

通过校考或国考,且决定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者可进入论文指导阶段。申请人可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当年同等学力招生导师名单,自行与导师沟通联系,确定导师,并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完成确认流程。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并发表符合规定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参照当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相关要求)。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半之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导师需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二)学位申请

申请人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全部必备条件后,经导师同意,方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答辩。达到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全部条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具体要求以《北京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为准。

本研修班与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阶段应连续完成,两个阶段合计完成时间不短于3年,不长于6年。超过6年未完成学位申请者,本研修班课程学习成绩作废。

七、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本项目课程研修费为4万元(不含全国统考报名费、教材资料费、往返学习交通费等),于预报名审核通过后一次性缴纳。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缴纳论文指导费2万元,于完成导师确认流程后一次性缴纳。在申请论文评审和答辩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按次缴纳评审答辩费。不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无需缴纳论文指导费与评审答辩费。全部费用均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缴费时间及方式如下表:

类别

缴费时间

缴费金额

缴费方式

课程研修费

预报名审核通过后 一次性

40000

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

微信服务号

论文指导费

完成导师确认流程后 一次性

20000

评审答辩费

评审答辩前 按次

3600元/次

 

备注: 在入学后2年内,申请人如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根据课程实际进展时间计算退费金额,按比例退还未剩余课程研修费,如有其他已实际发生的费用亦不予退还。在入学2年后申请退学者,课程研修费用不予退还。

八、报名流程

(一)预报名

自2025年6月20日至8月20日,申请人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jxjyxb.bucm.edu.cn/,点击“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及预报名。

(二)材料审核

继续教育学院对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接收申请。不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预报名申请不予接收。

(三)线上缴费

预报名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服务号一次性缴纳课程研修阶段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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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注册

第一阶段缴费完成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教育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注册与学位申请工作。该项工作预计在2025年8月底开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完成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及学位申请工作的申请人按规定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现场须提交全套报名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信息等,签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的本人承诺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见后续通知。

(六)资格审查结果

经现场资审并确认者,我校在教育部“信息平台”予以“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审不通过者,我校在教育部“信息平台”不予接收其申请,并退还其已缴纳的课程研修阶段学费。

未经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报名系统”提交预报名材料,直接在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者,申请不予受理。

九、招生咨询方式

办公电话:010-64286719/6326/7524

手机号码:

王老师:13810831747(微信同号)

吴老师:13241979198(微信同号)

赵老师:13810729155(微信同号)

赵老师:13811891526(微信号zhllyh123)

咨询邮箱:tdxl@bucm.edu.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楼1号楼六层继续教育学院培养科

十、其他

1. 凡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 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事宜,请随时关注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的通知。

3. 申请人缴纳费用中不包括报名参加“国考”、学习参考资料、科研及论文发表等相关费用。

4. 跨专业报名本项目的学员需按学校有关规定补本科课程,费用另行支付。

5. 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课程研究班报名注意事项知情书

附件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

 

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