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返回
2019年学士学位申请事宜通知
2018-11-14 11:51:15

一.申请时间:凡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学员请于2019年3月20日前向学习中心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

 

二.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习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

     2.论文指导教师简历表;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士学位论文一式5份(在论文后附上论文诚信承诺书)及论文电子文档,以专业加姓名命名。

     以上材料由学习中心审核并验印原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3月30日前统一邮寄至远程教育学院教学部。(以上材料和论文写作参考,请登录学习平台,在“学位专区”——“学位论文写作指导”中下载,各种上报材料均用A4纸张

三.各专业层次学位申请表要求填写的主要课程:(请登录学习平台,在“课程学习”——“教学计划”中查看或在“学位专区”——“学位论文写作指导”中下载查看)

 

四.允许申请学士学位的学员范围:

2011秋:中药本科、护理本科、中医本科、针灸本科;

2012春:中药本科、护理本科、中医本科;

2012秋:中药本科、护理本科、中医本科、针灸本科;

2013春:中药本科、护理本科、中医本科、针灸本科;

2013秋:中药本科、护理本科、中医本科、针灸本科;

2014春:中药本科、护理本科、中医本科、针灸本科;

2014秋:中医专升本、针灸专升本、中药专升本、护理专升本、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工商管理专升本、中药本科、护理本科、中医本科、针灸本科;

2015春:中医专升本、针灸专升本、中药专升本、护理专升本、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工商管理专升本;

2015秋:中医专升本、针灸专升本、中药专升本、护理专升本、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工商管理专升本;

2016春:中医专升本、针灸专升本、中药专升本、护理专升本、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工商管理专升本;

2016秋:中医专升本、针灸专升本、中药专升本、护理专升本、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工商管理专升本;

2017春:中医专升本、针灸专升本、中药专升本、护理专升本、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工商管理专升本;

 

五.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请登录学习平台,在“学位专区”——“申请学位条件”中查看。

 

六.论文答辩时间和地点:经资格审核后符合答辩条件者将于20195月至6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答辩;(具体请关注网上通知

 

七.学位授予大会时间:2019年6月底至7月初。

 

注:论文写作——护理专业参考《护理研究》课件、“护理专业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及护理学位论文范文;中药专业参考——《中药专业学位论文的撰写》课件及中药学专业学位论文题目的选题参考;中医和针灸专业参考——《医学科研思路方法与程序》课件、“论文写作格式要求”、“论文写作要求”及各类型论文参考模板。(以上论文写作参考,以学号密码进入,在“学位专区”——“学位论文写作指导”中下载


教学部